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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年级苏州八校联盟第一次适应性检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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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年级苏州八校联盟第一次适应性检测语文试卷及答案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材料一:

电影《少年的你》热映,引发了观众关于原著小说抄袭与否的热烈讨论,“融梗”一词也随之进入大众视野。所谓“融梗”,通常是指网络文学创作过程中汇集各方创意,在作品人物设定、故事套路等方面借用他人智力成果的行为。有的创作者倾向于用“借鉴”来解释这种行为,有的批评者则指责其实质为抄袭。“融梗”究竟是不是抄袭?是否应该受到法律惩戒?这些疑问集中凸显网络文学生产传播过程中有关原创与模仿的界定难题。

“原创”是著作权制度的核心概念,和这一概念相连的是现代意义上的作家形象:基于灵感和生命体验,从无到有地进行创作,通过消耗自己的智力劳动,创造独一无二的精神产品。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关于“作家”和“原创”的认识,在面对互联网时代的类型文学写作时受到挑战。网络文学生产从发展之初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仿和借用,这种现象不能简单理解为法律保护不够到位,在更深层面上是与网络类型文学生产机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比如,类型的决定作用。类型套路是网络文学的典型特征,包括穿越、玄幻、修仙在内的几十种大类型,不计其数的小类型,是网络文学20年发展的重要收获。类型绝大多数并非由单个作者独立创造,而是由初始设定出发,经由大量写作者前后相继,才得以陆续展开。再如,读者前所未有的参与性。网络作家的工作通常不再是“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思”,而是归属于一个复杂的交流网络。作者和读者之间存在大量互动,读者反馈至关重要,读者对创作的参与性也大大增强,作者和读者共同汇聚创意,实现类型的创造、更新和进化。在这样一种创作机制之下,“套路”和“梗”的反复使用常难以避免。

对于类型化的网络文学创作,“融梗”只是关于写作资源使用的经验式描述,本身并不具备道德或法律上的贬义,但这不意味着,抄袭是可以容忍的。《少年的你》和其他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作品所引发的抄袭与否的讨论,恰恰提醒我们,网络文学绝不是著作权的法外之地,必须找到一条既能保护写作者合法权益又能保持网络文学创作活力的道路。

(摘编自储卉娟《网络文学:既要秩序也要活力》)材料二:

网络小说的类型化现象日益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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